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汇总本单位在丰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由拖船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www.gybag.com/fcsrmzf/2022n/xxgk_gknb.shtml)等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拖船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城市拖船镇集镇龙兴路1号,电话:0795-674200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拖船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宣传委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有关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设置了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具体事务,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2年,镇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条,其中人事信息2条,法规文件6条,规划信息2条,财政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1条,工作动态1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镇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信息采集、发布和管理工作,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重要信息须经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信息,不传播不健康信息,严格执行信息上网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以政务公开网站为主体,运行良好,成为对外发布信息、宣传拖船、服务社会公众重要平台。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和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1、日常工作考核监督。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及时发布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落实等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内容、项目进展、过程成效等信息,提高政策知晓度。
2、规范工作,保质提效。由党政办具体落实,确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目录,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领导重视、组织高效、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机制,为推动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保质提效。
3、强化自查,紧抓落实。完善“三校三审”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审核后公开。
2022年全镇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接受各单位和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社会群众对本镇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公开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镇信息在公开尺度、公开数量、公开内容、公开质量、公开时效等方面还需加强。
1.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的解读不够透彻,难以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尺度;
2.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相对较少,一些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
3.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社会公众无法更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内容;
4.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不够突出,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5.公开不够及时,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群众无法及时查阅。
(二)改进措施:
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要求的不断提高,针对存在的不足,我镇如何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很大的努力空间。我镇将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1.深入学习,把握尺度。加强各个科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的深入学习和解读,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合理把握信息公开的尺度。
2.规范引导,满足需求。引导各个科室多关注镇村工作动态,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把握信息宣传的多元性,充分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纽带作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3.接受监督,把关内容。公开内容要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开,不公开虚假及不完整的信息。组织专门人员查找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围绕企业和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问卷调查,切实关注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意见和建议等情况,并根据问卷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4.开展培训,提高质量。开展业务培训,学习相关文件和操作技能,加强公开信息的浏览和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5.强化意识,确保时效。强化责任意识,发挥落实各个科室的作用,要求政务动态信息及时上报,做到快、全、精,同时安排专人督促、联络、报送,定期检查并考核。及时公开,为群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我单位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2022年度拖船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拖船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