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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审计局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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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审计局办公地址:丰城市龙光东大道335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795-6298280

   邮政编码:331100

   主要领导: 黄文平   党组书记、局长

第一条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9〕3号)和《中共丰城市委办公室 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丰办发〔2019〕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审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审计局,接受市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审计委员会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在全市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全市审计工作战略、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市委和市委审计委员会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设置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市审计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全市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市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面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起草地方性审计法规草案,拟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参与起草全市地方性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规草案。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本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省、宜春市、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投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参与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宜春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审计事项;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参与审计领域的国家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第五条市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6298280)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人事、编制、财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二)财政金融审计股。(0795-6298283)组织审计国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街办)政府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参与审计署统一组织的税收征管情况、税务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组织审计市属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及其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牵头起草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承担市财政局等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三)法规和审理股。(0795-6298296)承担地方性审计法规草案、全市审计规章制度起草工作,参与起草全市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工作,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各股(室)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各股(室)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牵头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四)电子数据审计股。(0795-6298979)组织开展全市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利用数字化审计平台综合分析,组织涉及跨行业跨部门的重点资金、重点项目开展专项审计。承担信息系统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审计统计等工作。

(五)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审计股。(0795-6298286)组织审计全市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涉农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承担市农、林、水、土等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六)行文政法审计股。(0795-6806722)组织审计市教科文卫部门及所属单位、市属政法部门专项资金、组织审计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承担科教文卫、社会保障部门及市属政法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七)企业经贸审计股。(0795-6806732)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和主导地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市属国有资产控股和主导地位的境外银行国有资产投资、建营和管理情况。开展投融资公司融资租赁资金、债券资金、贷款等债务性资金专项审计(调查),财政补助性资金专项审计。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0795-6298039)组织审计市政府投资、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开展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建设项目的概、预、决算审计,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出具审查意见。

(九)重大项目稽察审计股。(0795-6298287)组织稽察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审查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核定工程概算,控制投资规模;开展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管理和协调市重点工程建设,对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经济责任审计股(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0795-6298282)组织对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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