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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住建厅相关文件精神及市政府要求,2023年度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计划任务400套,预计建设491套,其中:城区存量房改建改造226套,建筑面积在60-70平方米,(剑光街道55套、剑南街道60套、河洲街道111套);乡镇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65套(梅林镇54套、丽村中学10套、隍城镇36套、董家镇46套、石滩镇36套、小港镇43套、石江乡40套),开展标准化小面积段公寓式建筑设计,公寓面积约40m2/套、层数为3-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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