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执法监督效能提升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
二、解读目的
首先,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政策,消除疑虑和误解,让政策更贴近工作的实际需求。其次,为了促进政府的有效施政和社会和谐,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治理能力。再次,为了政府及其部门执行落实政策,规范政策执行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后,为了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三、主要内容
《2024年度宜春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主要分为三个方面,明确了监督重点和计划安排、监督方式、工作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一是监督重点和计划安排,要立足优化营商环境“提效工程”,加强规范监督;要立足行政执法质量“提档工程”,加强制度监督;要立足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加强效能监督。从行为规范、制度建设和效能提升三个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二是监督方式,根据《江西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行政执法监督采取听取情况报告、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随队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抽考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方式进行。三是工作要求,积极加强组织建设、强化督促落实、努力抓好宣传引导。
四、执行标准
《宜春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
五、监督重点
1.对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地、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事前指导预防、事中审慎监管、事后巩固提升要求,指导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情况。重点监督制定实施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开展法治体检、探索合规整改与行政处罚衔接等情况。
2.对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地、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等原则情况,重点监督制定、完善本部门本系统规范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以及制定、优化和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等情况。
3.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地、各相关执法单位告知承诺制办件情况及质量、事中事后核查情况、信用承诺信息收集等情况。
4.对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推进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地、各行政执法单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企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情况,重点监督落实“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推行非现场执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等监管新机制以及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情况。
5.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各地、各行政执法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抓规范、优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通知》(宜司字〔2024〕3号)情况,重点监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逐利执法、执法粗暴、执法不作为等问题梳理排查和推进整治情况。
六、监督方式
根据《江西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及《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行政执法监督采取听取情况报告、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随队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抽考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方式进行。
七、工作方法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执法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宜春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
(二)强化督促落实。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做好统筹协调、考核评价等工作,自上而下建立起推动落实机制,对行政执法监督发现的问题,要通过制发执法监督建议书、通报等方式及时提醒指出、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实效。
(三)抓好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行政
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新举措新成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高公众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认同感,增强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八、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丰城市行政审批局,电话:0795--7159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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