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坚决惩治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行为,依法保障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维护广大参保对象合法权益,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征集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
(1)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
(2)违规审核、审批社会保险申报材料,违规办理参保缴费、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待遇资格认证、提前退休,违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
(3)伪造或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的;
2.参保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存在以下行为的: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违规补缴的;
(2)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档案、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组织或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4)丧失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后,本人或其亲属不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隐瞒事实违规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5)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3.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的:
(1)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病历、处方、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培训记录等资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2)协助、配合他人以伪造材料、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补缴资格,违规申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二、问题征集时间
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795-6298056
人社局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
四、举报须知
反映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真实客观,并注明联系方式,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若单位或者个人编造虚假事实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章来源:丰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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