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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行政审批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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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丰城市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共有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丰城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城市河洲街道府佑东路6号,电话:0795-715978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以群众企业满意为目的,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府开放月活动、政策解读和政策宣讲等方面狠下功夫,政务公开工作向好向上发展,现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前提下,本着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2024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9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16(决策栏目61条、管理与服务栏目151条、执行与结果栏目4条),政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数135条,转发45条,原创90条。举办2“政府开放月活动”,2次政策宣讲活动。本年度我局没有制定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3件为自然人申请件,通过邮寄、电子邮箱及电话回复等方式依法依规办结完成。依申请公开件办结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原则,由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及经办人员分别负责信息审阅、信息修改及信息传送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政府网站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保证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截至目前,及时发布惠民利企信息40余条,解读权威性政策10余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建设。通过决策、回应关切、执行与结果等专栏分模块、分领域进行信息公开累计公开信息350条。

加强“丰城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新媒体建设。及时发布转发权威信息,做好政策文件权威解读,通过“互动交流”专栏及时与企业群众联系,为企业群众实时答疑解惑。目前粉丝总量超过400,阅读量超过20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根据《2024年丰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工作部署,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季汇总工作情况。2024年累计开展了3次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价考核,并组织了3次政务公开培训。

2.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和难点瓶颈,通过“政民互动”“互动交流”等专栏进行网上评议,通过窗口评议表进行线下评议,广泛收集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3.责任追究结果。经核实,我单位2024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233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当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政策公开助推政策落地的成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政策获取的便利性、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政策咨询回应的及时性、看政策到用政策的便捷性等方面,与企业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二是政务新媒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以更好适应企业群众的使用需求;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针对以上几个问题,重点采取以下几个措施予以改进。一是转变工作理念。通过“丰城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渠道,线上线下结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确定公开工作重点,推动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拓展“丰城市行政审批局”微信公众号专栏数量,增添与企业群众息息相关的专栏,以满足企业群众需求;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政策解读以企业群众需求为依托,丰富解读方式方法,让解读内容深入人心,企业群众看得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围绕提高政府效能目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数字政府。

1.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效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聚焦企业和群众高频办理事项,将出生、入学、退休、就业、企业开办注销变更等涉及个人生命周期的130个事项和企业生命周期的49个事项汇聚成37个“高效一件事”,归集到“赣服通”丰城分厅,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系统重构,做到一目了然的办事指南,清晰明确的办理指引,省时高效的办件结果。截至目前,我市“高效办成一件事”共有办件量28024件。

2.持续推进综窗改革,不断提高办件效率。根据拟定的综窗工作区域、窗口数量、前台受理流转等各岗位人员安排、办公设备需求,科学调整大厅布局。共设置4个综合受理窗口、2个统一出件窗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无差别”服务。目前,综合窗口共受理事项3159件。

3.推动“赣通码”变革多功能,灵活应用省时间。一是“赣通码”变“证照码”。在排队叫号、免证办事等政务服务应用场景提供亮码、扫码、用证等服务,可达到无证办事、申请材料“免提交”的效果。二是“访客码”是“门牌码”。在小区、学校、旅游景点等场所推行“访客码”,将“访客码”当作“门牌码”,访客只需扫一扫,即可快速完成访客登记。三是“问卷码”成“码上评”。上线“赣通码”问卷调查系统,通过在线个性化定制调查问卷,生成“问卷码”。目前已在教育、医疗、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多领域开展“码上评”社会调查,群众只需扫码即可对医疗、住房保障、婚俗彩礼等与社会民生相关的问题上发表个人看法。同时,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方针、知识宣传、动员公告等内容通过个性化定制的“问卷码”进行宣传,方便市民线上随时扫码查看,避免了纸质资源的消耗,扩大了宣传范围。

(二)信息处理费情况

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4年我单位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丰城市行政审批局

2025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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