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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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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要求编制而成。汇总丰城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由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并通过门户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网址://www.gybag.com/fcsrmzf/czj/bmxxgk.shtml)平台向社会主动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丰城市龙光东大道1269号,电话:0795-6706500,邮编:331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丰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全面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6条。其中:政策文件和解读29条,规划计划3条,公示与意见征集11条,回应关切292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工作动态86条,环境监测和环境行业数据36条,行政处罚264月开展“零距离探秘环保设施”政府系统固定开放月活动,8月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固定开放月”活动,7月召开2023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11月召开2023年1-11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开展了11期“服务企业接待日”活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在审查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内容和格式,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力配合做好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定期做好各栏目更新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推进。2023年,“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161期,“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微博共推送信息856期

(五)监督保障

一是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涉密情况进行审查,确保环保数据公开信息的安全。二是按照《丰城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是我单位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表的勾稽关系: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公开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的界定还不够明确,并存在公开不及时的情况;二是对局属单位的检查指导较少;三是配套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二是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审批流程,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查阅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我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

                 2024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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