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府办字〔2024〕14号
办公室
关于印发《丰城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
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丰城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7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丰城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
一、以提高政府效能为目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政府履职效能。
(一)推进流程优化
1.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根据《江西省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实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总结推广一批典型经验案例。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监局、市金融办、市法院、市卫健委、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消防大队、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供水公司、市供电公司、深燃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2.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高新园区、市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推动综合窗口改革。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审批服务模式。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二)推动模式创新
4.鼓励基层改革创新。承接好“市县同权”改革,实现同一事项在市、县两级均可办理。推广“县乡联办”改革,最大限度让企业群众不出乡镇(街道)即可办成事。推广“乡村随身办”改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依托邮政所、便利店等设立指定服务点,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服务点办理。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邮政公司丰城分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5.推动“赣通码”(省政务服务码)应用。配合做好政务服务码应用试点的工作,积极宣传推广“赣通码”的应用场景,对接本地特色应用场景。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6.推动“跨省通办”。聚焦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合作范围和深度。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残联、市公安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卫健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7.编制行政许可清单。根据国家、省、市公布的2024年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并公布2024年版丰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8.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根据国家、省、市制定出台的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政策文件,制定本市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落实文件。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9.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有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智慧监管。
牵头单位:市市监局
责任单位:市统战部(民宗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教体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水利局、市统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医保局、市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0.提升监管效能。持续跟踪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平台建设进度,加强对接应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1.提升政府运行效能。推进“赣政通”功能优化升级,完善一网协同办公体系。推进本市治理“一表同享”改革,推动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网上服务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二、以提升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快数字政府建设
强化数字政府建设统筹规划,完善云、网基础设施和数据共享、密码应用等共性支撑,深化履职应用,强化安全防控,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
(一)强化统筹管理
12.根据《江西省数字政府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抓好《江西省数字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落实,实现全市数字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13.组织开展数字化项目有关审计。强化数字化项目全生命周期审计监督,加强规划不合理、重复建设、分散建设、项目闲置、资金浪费、底数不清等问题审计。
牵头单位:市审计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4.根据《江西省数字政府建设标准规范体系清单》,加快贯彻落实统一的数字化标准体系和工作规范。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5.强化统一运维运营,为数字政府有序运转提供有力支撑。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二)夯实基础支撑
16.夯实全市统一的数字底座。推进市直部门自建云迁移,完善政务外网“一网双平面”架构。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广泛使用,推进能力开放共享。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7.根据《江西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实施要点》,持续梳理政务数据目录、清单,加强政务数据“一本账”管理。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8.开展政务数据共享改革攻坚。制定出台改革攻坚行动方案,开展数据直达基层工作,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根据《江西省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条例》工作指南,强化我市数据共享制度约束和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19.深化政务网络和政务应用服务IPv6升级改造。推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办公网络加快接入IPv6网络。持续推进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中心、支撑系统、运维管理系统IPv6演进。深化巩固政府网站IPv6改造成果,强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类移动客户端IPv6改造。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0.建立安全事件快速响应机制,组建市网络安全产业联盟、网络安全实验室,构建全市数字政府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提升履职能力
21.充分对接联动省、市级数字政府决策指挥调度门户,打造我市决策指挥平台体系。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22.加强数据整合、汇聚、应用,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全面提升经济调节数字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监局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23.推进数字赋能乡村振兴,以数字技术赋能农业发展,实现乡村产业、文化、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加快大数据在乡村振兴领域的应用。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文广新旅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4.推进“大安全大应急”应用场景建设。建设空、天、地一体化的应急通信网络,整合扩展应急监测感知网络,打造智慧应急大脑,提升应急支撑保障、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5.推进“大环保”应用场景建设。健全统筹机制,完善水利、林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监测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库,推进数字化转型,健全智能精准的生态治理体系。丰富生态文明数字化应用,推行低碳数字化应用。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6.推进“大司法”应用场景建设。推进司法数据有序共享,开展数字依法治市、数字执行、数字法律服务、数字法律监督、数字政务管理,推进司法业务综合集成、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智能高效。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7.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有效归集分析供给侧、需求侧、政府端等领域风险,建立风险地图,编制风险指数,综合评价展示市级风险程度,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供决策参考,实现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市监局、人民银行丰城支行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三、以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关键,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技术赋能,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推进产业数字化发展
28.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推动数据赋能,助力“产学研用”一体化人才培养“数字化”体系建设,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教体局、市工信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29.推动产业大脑建设。按照“一行业一大脑”的原则,探索“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商业运作”的模式,统筹推进产业大脑建设,围绕产业招商引资、投资建设、产业运行和科技创新等产业全链条,推动政府数据与行业数据融合,驱动产业链变革,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高新园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0.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围绕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在各领域的应用,发挥首位或优势产业集群引领作用,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高新园区
责任单位:市国资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1.数字赋能文旅产业链发展。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统筹文旅领域技术融合、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推动文旅系统与公安、交通、农业、商务、住建、铁路、民航、气象等部门系统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旅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2.争取银发经济发展试点,提升数字化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探索政府、企业、用户多方参与的智慧养老新模式,推动“养老服务+监管+资源调度”“医、养、康、护”等业务一体化,助力发展银发经济。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二)加快新技术成果应用
33.推进AI大模型应用。不断完善政务大模型,构建更加智能化的政府治理方式,逐步向教育、医疗、应急等领域大模型深化拓展,为各类应用提供服务。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4.强化区块链建设应用。推进区块链在产品溯源、慈善公益、金融、保险、能源、物流、版权、物联网等应用场景落地。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金融办、市物流办、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强化资源开发利用
35.推进视联网建设。加强规划和标准建设,推进各类公共场所视频监控资源融合共享,深化视频视图数据价值挖掘,丰富视联网智能化应用体系,为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提供支撑。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市市监局、市教体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6.推进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充分汇聚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提升为市直单位免费共享服务的能力,加强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应用与技术自主创新,提高空间治理数字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以增值服务改革为抓手,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产业全链条,提供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增值服务。
(一)建强服务载体
37.推广线上“赣企通”平台。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民营企业和园区宣传推广“赣企通”使用工作;在商超、广场、办事大厅等各公共场所以滚动字幕、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宣传“赣企通”相关信息,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牵头单位:高新园区、市行政审批局、市市监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38.打造线下“企业之家”。全面拓展金融、法律、就业、人才、科创、外贸、社会服务等功能,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打造企业综合服务专区。
牵头单位:高新园区、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营商办、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39.打造园区集成服务。围绕园区项目审批、土地供应、企业服务、数字化建设、人才引育等重点领域,优化完善服务机制,提供“帮办代办”“一站式”配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企业园地,集中提供体育、医疗、养老等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后顾之忧。
牵头单位:高新园区、循环园区、富硒园区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市医保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二)拓展服务领域
40.提供产业链“一站式”集成服务。围绕省重点产业链“1269”行动计划,梳理、整合产业链条上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至少推出1项“产业链一件事”。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41.提供金融惠企“一揽子”服务。强化“政、银、企”对接合作,综合集成信贷、债券、保险、基金、外汇等金融顾问服务,探索公共信用信息向市场化征信机构开放,完善智慧办税服务,拓宽涉企服务内容。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金控集团、人民银行丰城支行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42.提供人才人力集成服务。围绕企业用工需求,集成各类人才信息,推动人才住房、子女就学、居留落户、资金补助等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推动经营主体招工、员工培训、社保办理、职称评聘、劳动纠纷调解、办理退休等服务集成优化。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43.提供涉企法律保障服务。强化与司法行政部门、律师行业协会合作、集成政府相关涉法服务职能,拓展公证、仲裁、法律援助、涉企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44.提供科创领域增值服务。加强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强化企业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45.完善涉外增值服务。持续优化涉外法律援助、出入境审批、汇率避险指导等服务,加大对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涉外企业提供金融、保险、法律、安全、人才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市监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丰城支行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三)加强服务支撑
46.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增值化。积极对接国家修订《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围绕出行、医疗、教育、养老、吃住游等领域,打造更加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医保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旅局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47.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与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发挥12345热线、96885营商环境专线作用,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和困难。
牵头单位:市营商办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
完成时限:2024年9月
五、以提升素质素养为手段,强化智力支撑作用
广泛借助各方力量,提升抓落实的能力水平,提高落实的实际成效。
48.全面提升数字素养。将数字政府建设列入政府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内容,纳入市委党校培训课程,邀请国内权威专家来丰授课,组织干部赴兄弟县市、头部企业学习,构建领导干部数字素养和技能提升工作体系。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委党校、市委网信办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49.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数据专员和首席数据官制度,探索“政务服务订单班”模式,提升专业化人才素质。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50.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对接省级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及相关头部企业合作,开展数字政府创新研究。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完成时限: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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