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府办字〔2024〕11号
办公室
关于2023年度林长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长办和宜春市林长办大力支持下,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开展《江西省林长制条例》贯彻落实年活动为抓手,压实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强化“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全市林长制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为持续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丰府办发〔2018〕112号),市林长办组织对全市27个乡镇(街道)2023年度林长制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由2024年市级总林长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结果
全市2023年林长制工作考核对象为27个乡镇(街道),考核结果如下:
(一)考核结果优秀:董家镇、梅林镇、泉港镇、丽村镇、曲江镇、荷湖乡;
(二)考核结果良好:白土镇、袁渡镇、荣塘镇、张巷镇、同田乡、石江乡、上塘镇、湖塘乡、洛市镇、桥东镇、铁路镇、石滩镇、筱塘乡、蕉坑乡、段潭乡、隍城镇、杜市镇、秀市镇、河洲街道、淘沙镇、尚庄街道。
二、存在问题
从此次考核情况看,各地在推进林长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林长履责有待加强。一些乡级、村级林长对肩负的法定职责认识不清,认为林长制就是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守生态红线,对森林可持续经营、低质低效林改造、林业产业发展等重视不够;认为林长履责就是每年完成几次巡林巡山任务,实际解决的林业难点重点问题少,开展巡林工作流于形式。二是源头管理仍有不足。一些地方“一长两员”源头管理机制不畅,乡镇监管员职责不明、责任心不强,导致专职护林员上报问题不能及时核实处理,甚至出现对护林员上报问题隐瞒不报情况,致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地方对护林员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不到位,护林员素质不高,导致责任区域林业违法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上报处理。三是林业资源保护压力依然较大。虽然各地生态保护意识普遍提高,但有的地方未能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违法侵占林地、滥伐林木问题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要求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市委“大抓落实、狠抓项目”活动,坚持以林长制为统领,科学推进国土绿化,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切实保护发展好丰城的绿水青山。
一要进一步压实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依据《江西省林长制条例》和《林长制工作规范》,推动各级林长主动协调解决林业资源保护和发展问题。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构建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升国土绿化品质,做到扩绿、兴绿、护绿并举。
二要扎实开展林长制提升年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围绕“一变一单一环一码一提升”,将现有“林长制智慧平台+5G+AI”提升为林长制智慧数字管理平台,打造丰城林长制升级版试点,实现“一长两员”发现事件闭环处理。
三要严格督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成效导向,认真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评价,对林长制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
2024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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