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府字〔2024〕7号
关于表扬2023年自然资源工作
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宜春市自然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定位,形成了自然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格局,获得了宜春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成效评价通报表扬。其中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完成下达任务的170.19%,耕地保有量完成了100.8%,土地整治工作列为宜春市第一档次,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达到了“零约谈、零问责”的目标。为鼓励先进、激发干劲,经考评,决定对2023年度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一、自然资源管理综合先进单位
袁渡镇人民政府
张巷镇人民政府
丽村镇人民政府
二、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先进单位
市纪委监委
市民政局
宜春市丰城生态环境局
泉港镇人民政府
三、土地整治工作先进单位
石滩镇人民政府
袁渡镇人民政府
泉港镇人民政府
四、耕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河洲街道办事处
白土镇人民政府
曲江镇人民政府
五、土地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杜市镇人民政府
拖船镇人民政府
段潭乡人民政府
六、自然资源基层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丰城市自然资源局泉港自然资源管理所
丰城市自然资源局隍城自然资源管理所
丰城市自然资源局段潭自然资源管理所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担当实干,团结一心,拼搏奋进,不停步、再出发,为推动我市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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