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财建指〔2023〕136号
关于拨付2023年棉花生产支持项目
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完善河北等九省棉区棉花生产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40号)、《江西省棉花生产支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字〔2021〕59号)、《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宜春市棉花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字〔2023〕4号)及《2023年丰城市棉花生产支持政策实施方案》(丰农字〔2023〕27号)文件精神,2023年丰城市棉花生产支持项目由棉花种植主体自主申报、各乡镇(街道)建档并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向宜春市级提出申请对棉花种植情况开展抽查验收。符合奖补条件的棉花种植主体51户,共拨付补贴资金58.5740万元,补贴资金从宜财建指〔2023〕25号、赣财建〔2021〕16号文件资金中列支。
请列入“2139999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预算支出科目、经济分类科目“39999个人农业生产补贴”。该笔资金拨付至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统一通过社保“一卡通”平台拨付至各棉花种植主体。
附件:1.丰城市2023年棉花生产支持项目奖补资金发放表
2.丰城市2023年棉花大县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丰城市财政局 丰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