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水利局健全组织管理机制抓好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工作。一是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机制。丰城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了统计机制,确保了统计工作管理规范有力。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工作,根据《江西省中央水利建设投资月报统计管理办法(试行)》(赣水计财字[2015]22号)和《水利建设投资统计调查制度》等文件精神,丰城市水利局成立了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每年最新分工调整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水利统计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归口管理,严格执行丰城市水利局成立的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建设投资统计领导小组责任分工。二是实行防范和惩治水利统计造假“五类责任人”负责机制。为防范和惩治水利统计造假,丰城市水利局严格执行以主要领导为主要领导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领导责任人,股长为第一责任人,副股长为主体责任人,统计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五类责任人”负责机制,建立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分工责任体系。为学习贯彻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水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意见》(赣水办字[2024]8号)文件精神,印发了《丰城市水利局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水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丰水利字[2024]24号),保证了水利统计数据质量,提升了水利统计工作效能。三是抓实监测核查,确保数据质量。严把数据审核关口,按照“谁产生,谁填报”的原则如实采集数据,做到数出有据、全程留痕;按照“谁主管、谁核查”的原则核查数据,强化健全数据会审、互审机制;按照“先审定、后报送”的原则报送统计成果,各业务股室对职责管理范围内统计的水利数据进行专业核查,严格履行逐级签字、盖章等报送程序,保证统计数据上下一致,质量可靠。强化统计质量监督,根据《水利统计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统计数据质量核查部署要求,加强水利统计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核查。定期组织开展源头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根据区域特点开展核查,对基层填报数据进行评估和修正,不断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有效提升统计工作质量水平。四是加强学习交流,提高统计水平。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投资统计工作,提高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我局每年不仅组织开展统计知识培训,还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举办的各类统计培训学习,及时掌握了解统计法律法规、水利建设投资统计调查制度、水利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及水利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等相关要求,学习信息系统操作、统计数据审核与分析等业务知识,保障及时、高效、高质量地完成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月报表,动态掌握全市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全面、准确反映水利建设投资项目总体进展情况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在信息沟通、成果共享方面强化协同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统计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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