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章剑同志任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免去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丰城市委员会会长职务;
免去徐晓青同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免去曾国辉同志市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黄培俊同志任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应急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付炜同志任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学技术局局长,免去其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熊陪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正科),免去其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唐安同志任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局长,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罗燕同志任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与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范东锋同志任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鄢超然同志江西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科科长职务;
熊宇涛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桥东分局局长职务;
廖荣军同志任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罗军同志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杜雄同志任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
聂群同志任市现代农业富硒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邹志峰同志任市物流产业基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中国生态硒谷现代农业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张栋锋同志任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免去熊新芽同志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芦安同志任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志平同志市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熊盛庭同志市先进技术和新型材料推广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付鉴文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熊新民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邬海清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蔡伟同志市新城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邹献亮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巷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国良同志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甘海鹰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吕志明同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黄六星同志任龙津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管明斌同志龙津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罗小华同志任河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万冬梅同志河洲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苏江泉同志任孙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刘慧康同志孙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曾雪根同志剑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辉军同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熊卓同志任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免去其丰城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李涛同志任市创投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免去其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甘育松同志任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免去其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周华安同志任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免去其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丁文瑜同志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
免去张旭文同志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欧阳云霞同志任市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免去其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
吴献好同志任市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免去其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郏颖奇同志任市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免去其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雷欢同志任市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免去其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谢欢同志任市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免去其市住总运营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
免去夏仁芳市农村人居环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倪黎敏同志任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免去黄少安同志市交通运输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职务;
免去曾庆奇同志市文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以下同志因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
王文彬同志任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刘浏同志任市公安局荷湖派出所所长;
朱峰同志任市公安局隍城派出所所长;
李旻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洛市中队中队长;
以上四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4月起计算。
熊晨同志任市公安局尚一派出所所长;
聂玉辰同志任市公安局袁渡派出所政治教导员;
杨宏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河西中队中队长;
以上三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5月起计算。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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