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需开展江西南风炭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年处理21000吨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查阅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本:登录网站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Xh4iOFRx0QBZjXPOaxXZA 提取码:loe9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征求意见稿,前往江西南风炭资源再生有限公司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5km的矩形区域的居民、单位等敏感目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ZsGeHtovbeURdRWEapErVQ 提取码:iiqn;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直接登录网站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或查阅纸质征求意见稿,并将意见按下述联系方式反馈,项目评价单位将根据公众意见在最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给予采纳与否的说明。公众可以采取网上发邮件、打电话、邮寄信件等多种方式发表意见。
单位名称:江西南风炭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三期地块F-04-01-03;
联系电话:0791-88600321;
联系人:陶总;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公告发布单位:江西南风炭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