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西南风炭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年处理21000吨活性炭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三期地块F-04-01-03;
建设单位:江西南风炭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项目用地面积约40亩,总建筑面积约19500平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含实验室)、生产车间、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公辅用房及废水、废气等配套设施,拟建3条活性炭再生生产线,主要设备:混合料仓、皮带输送机、料仓、振动筛、再生转炉、二燃室、余热锅炉、急冷塔、旋风+布袋除尘器、碱洗塔等,工艺流程:原料混合(配伍)—皮带输送—进料系统—再生转炉再生同时通入蒸汽活化—螺旋冷却—提升进料仓进料—筛分—包装入库,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处理21000吨活性炭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南风炭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三期地块F-04-01-03;
联系电话:0791-88600321;
联系人:陶总;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的名称:江西兴晟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高新大道1968、1970号文苑华庭文化创意大厦1202室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791-88181150
E-mail: 5493419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见公示附件1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6)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江西南风炭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