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丰城市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丰城市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10号)文件要求和中央、省禁捕退捕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在我市赣江、抚河干流水域实施有针对性的禁捕退捕政策,探索生态捕捞机制,建立生态渔业发展模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兜牢民生。尊重事实和历史,对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建档立卡,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确保整个过程公开透明。积极稳妥引导退捕渔民转岗就业创业,有效保障渔民基本生计,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坚持属地负责、有序推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实施渔民的禁捕退捕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及协助工作。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各有关乡镇(街道)要根据总任务和要求,按照精准认定、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的理念,认真制定本辖区具体工作方案,充分调动乡村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压实基层组织的工作责任,畅通问题解决渠道,确保禁捕退捕政策落实落地。
三、禁捕范围和时间
(一)范围:按赣府厅字〔2013〕号文件规定,我市禁捕范围为赣江、抚河干流水域。
(二)时间:以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五河”干流禁捕通告规定时间为准。
四、目标任务
2023年三季度开始在我市赣江、抚河干流水域实施禁捕退捕,按照“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工作要求和“渔民全退、科学监测、生态利用”的工作思路,结合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扎实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媒体和宣传渠道,采取专题新闻报道、出动宣传车、召开渔民动员会等形式,广泛宣传保护水生生物和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全面实施禁捕退捕的重大意义,做好政策解释,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入户摸底、调查核实
深入渔村调查摸底,逐户核查船主及同船劳力的户籍、渔船网具、社会保障等情况,确定禁捕退捕和转产对象,分户登记造册,做到不错登、漏登,严禁虚报造假。乡、村、组分别实施三轮核查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五天并拍照存档,确保调查情况客观真实。
(三)签订协议、依法禁捕
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由有关乡镇(街道)和市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核收渔船、渔网和辅助工具,集中统一进行拆解,确保渔船网具不再流出;按照补偿内容和补偿标准,与禁捕退捕人员和转产对象核实补偿金额、由乡镇(街道)组织签订禁捕退捕协议,按规定予以补偿。资金经乡镇(街道)、业务主管部门核定后,由市财政划拨给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通过一卡通发放给禁捕退捕对象。
(四)巡查检查、巩固成果
禁捕退捕工作全面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要加大我市重点水域巡查执法力度,对禁捕退捕后仍然从事生产性捕捞作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自禁捕之日起,农业农村和公安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各类违法捕捞行为。
六、主要措施
(一)摸清渔民底数。通过三榜三示、逐级确认的程序严格认定退捕渔民,即通过填表登记造册、村组评议公示、乡镇确认公示、县级联审公示4个环节为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全面摸清辖区内捕捞渔民作业类型、渔船网具、土地资料、就业意愿、培训需求等基本情况。根据捕捞证书、捕捞习惯、土地资料、户籍信息等精准确定退捕渔民身份,实行锁定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二)注销捕捞证和回收拆解船网等工具。借鉴其他已退捕县(市)做法,做好捕捞许可证回收和注销工作。依据《江西省“五河”干流退捕船网工具回收处置指导意见》对禁捕退捕水域的捕捞渔船、合法网具、动力机械进行合理回收补偿和处置,做到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船网回收工作期间的渔村社会稳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三)发布禁捕通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市所辖的赣江、抚河属“五河”范围,禁捕时间以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五河”干流禁捕通告规定时间为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
(四)兜牢民生保障。积极做好退捕渔民的社会保障,兜牢民生底线。将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范围,引导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做好退捕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子女教育、医疗保障、危房改造等工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教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五)加强就业服务。积极帮助退捕渔民实现转岗就业,对有就业创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渔民,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按照常住地原则,全面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切实加强创业指导、培训和跟踪服务,并按规定落实就业培训、惠农信贷、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对转岗就业难度大的大龄、伤残等困难渔民,符合条件的,及时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市人社局负责,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六)做强集体经济。以专业捕捞渔村为重点,精准制定产业扶助政策。通过部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举措,完善道路、电网、供水、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发挥渔村特有的自然资源及渔民自身特长等优势,发展交通运输或其他种养殖产业等,壮大渔村集体经济和特色产业。(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配合,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七)开展资源监测。启动赣江干流水生生物资源与环境本底调查行动,建立流域性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全面禁捕后的生态和资源变化状况系统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内容。加强与禁捕效果相关的生态环境大数据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按期发布相关分析报告。(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配合,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八)实施生态利用。市政府可根据大水面管理权限,在水生生物资源监测基础上,经专家专题论证后,按照专项(特许)捕捞要求,有序开展组织化增殖渔业捕捞、特定资源利用捕捞和休闲渔业活动。通过市场化运作、品牌化经营,做大做强绿色渔业品牌,充分利用好资源,带动退捕渔民增收致富。(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等配合,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九)强化执法监管。完善禁捕水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健全多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异地协查机制,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推行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强化和规范禁捕水域垂钓管理,严厉打击生产性垂钓作业等行为。(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配合,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十)实施全链条打击。加强全流程、全环节、全链条溯源监管,依法严厉打击收购、运输、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聚焦生产厂家、电商平台、渔具销售店铺等市场主体,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禁用渔具以及发布相关非法信息等违法行为。集中治理整顿涉渔无证船舶和大马力快艇,对其依法进行没收、处置对以“野生鱼”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和各有关乡镇(街道)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督促、推进我市的禁捕退捕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书基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聂 勉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副 组 长:鲁 毅 市政府副市长
罗剑峰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李方光 市政府办主任
吴洪国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拥军 市财政局局长
蔡 林 市人社局局长
鄢立民 市教体局局长
鄢丽娇 市发改委主任
丁建华 市民政局局长
黄文平 市审计局局长
游国龙 市住建局局长
蔡江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赖国荣 市水利局局长
熊良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 欢 市文广新旅局局长
何海平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周 权 市林业局局长
邬海明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陈 懿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蔡 凯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游晓雨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兰 国 市委信访局局长
杨天友 丰城水路执法大队队长
聂俊峰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孔祥琴 河洲街道党委书记
罗国良 同田乡党委书记
熊军辉 剑南街道党委书记
熊华胜 小港镇党委书记
曾 斌 拖船镇党委书记
葛红锋 泉港镇党委书记
邬晓发 尚庄街道党委书记
范礼宾 剑光街道党委书记
孙 黎 龙津洲街道党委书记
吴智峰 曲江镇党委书记
李文诚 袁渡镇党委书记
曾国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耀斌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森林分局局长
熊 威 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周国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蔡 良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专门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吴洪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国强、蔡良、曾国新、陈耀斌、熊威任副主任。抽调市农业农村局2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河洲街道、同田乡各1人组建禁捕退捕工作专班。三个专门工作组如下:
1.综合组
组 长:鲁 毅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吴洪国 市农业农村局长
成 员:周国强、蔡良、孙国清、罗金华
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督促调度、政策宣传指导、退捕渔民船网回收拆解处置以及绩效考评等工作。
2.资金及社保保障组
组 长:聂 勉 市委常委
副组长:刘拥军 市财政局局长
蔡 林 市人社局局长
成 员:曾国新、熊新民、熊威
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并及时拨付,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监管,实施好相关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落实好社会保障领域各项政策等工作。
3.综治维稳组
组 长:罗剑峰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兰 国 市委信访局局长
陈耀斌 公安局党委委员、森林分局局长
成 员:白志刚、喻佳美、蔡良、熊小群
负责协助做好渔民转产转业过程中维稳工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严厉打击暴力对抗退捕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科学制订退捕渔民群体上访应急处置预案等工作。
有关乡镇(街道)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高度,充分认识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明确责任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排查各类反映的问题,制订问题清单和解决办法,按照规定明确节点完成好全面禁捕退捕任务。(市政府办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
(二)落实支持政策。我市将统筹安排禁捕资金,加大退捕渔民船网回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禁捕管理、执法监管等与禁捕退捕直接相关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退捕渔民的养老保障和就业服务参照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和就业指导意见执行和落实。(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三)强化能力建设。配置合理的渔政执法力量,保障“十年禁渔”顺利实施。加强执法装备建设,统筹调配执法码头、执法车船(艇)、扣船场所、无人机、雷达光电视频监控等执法装备设施,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服务于禁捕水域执法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加强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大力宣传禁捕退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总结推广一批好典型、好经验,提高广大群众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积极参与禁捕退捕的良好氛围。严密防范禁捕退捕可能引发的舆情风险,健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群体性事件舆情导控。(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各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
(五)严格绩效考核。市政府将禁捕退捕工作作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约束性任务,纳入各乡镇(街道)年度乡村振兴和河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加大激励和督促检查问责力度,对工作力度大、完成任务好、实施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实、维稳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的,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乡镇〔街道〕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