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 已经取得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再次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定级。对再次申请原等级的企业,在标准化等级有效期内符合以下条件的,经定级部门确认后,予以公示和公告:(一)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二)二级、三级企业未发生总计重伤5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总计50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三)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事件;(四)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所属行业定级相关标准未作重大修订;(五)生产工艺、设备、产品、原辅材料等无重大变化,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六)按照规定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
江西省富友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日取得了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证书,有效期至2024年7月31日,经企业申请、丰城市应急管理局审核,该企业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8月7日之前将意见反馈到应急管理局(电话:0795-6298179)。
丰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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