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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组织重点工贸企业推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和“313”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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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工贸行业推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和“313”管理制度的通知》(宜应急字【2024】65号)文件精神,充分调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双方积极性,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火墙”,近期,丰城市应急管理局深入部分工贸重点企业推行事故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和“313”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激励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切实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市一家上市的本土企业,企业一直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并有着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据该公司安全员反映,自从“制度”推行以来,我公司建立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和“313”制度工作机制。实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的目的,既不在奖也不在罚,关键在建立管理的“有效反馈”,使企业内部形成一种良性的“自我纠偏”,对事故隐患实现自我发现、自我纠正、自我奖励的闭环,同时鼓励管理层和职工说真话,及时纠正决策失误,形成人人落实安全责任的良好氛围。

通过近期“制度”的推行工作,我们觉得这项工作的开展是卓有成效的,有效发挥企业员工内部‘吹哨人’作用,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助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下一步,我局将以“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把企业落实“制度”与今年9月份应急部专项执法攻坚行动相结合,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丰城市应急管理局  杜志勇 罗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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