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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城市应急管理局深入企业宣贯《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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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2024年7月2日,丰城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宜春丰城高新区江西丰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对《规定》进行宣贯讲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主任、各级岗位班组长等80余人参加。

宣贯会上,集中组织学习了《规定》共七章四十条主要内容,重点围绕企业如何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宣贯会结束后,参训人员积极进行了交流发言,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了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增强了安全生产责任感和使命感。

下一步,丰城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深入企业加大《规定》宣贯力度,让企业知晓《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督促企业正确运用《规定》指导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正常运行,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丰城市应急管理局  杜志勇  罗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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